学校食品安全新规要求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假售假公开曝光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17 17:06:18 作 者:超级管理员 来 源:本站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

  校园食品安全,关乎亿万师生的身体健康,关乎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教育强国建设,是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多管齐下,共管共治,不断创新、优化治理模式。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要真正落实各方责任。正如学校食品安全新规要求的,地方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属地管理的责任。教育、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要强化法定职责,在校园食品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督导检查等方面,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从严惩治校园食品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制假售假公开曝光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学校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加大校园食品科普力度,定期自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改善学校食堂供餐条件。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要真正实现长短结合。针对当下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如每逢学校春、秋季开学,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但不能停留于搞运动式执法,刮一阵风就完了,必须围绕固本强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科学、有效长效机制,把严防严管严控的要求落实到日常执法监管中去,常抓不断,严管不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做到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要真正实现共建共治治理变革。学校师生是食品的消费者,也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为此,一方面要对广大师生加强食品科普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进校园活动,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质量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拒假意识;另一方面,要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为载体,鼓励学校运用移动互联网和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固然可喜,但让校园食品安全新规长出牙齿更加迫切。从某种意义上说,加强校园食品安全新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执法监督必不可少。只有严格地监督才能保障新规严格地执行,只有新规严格地执行,才能有校园食品安全切实的保障。因此,让校园食品安全新规长出牙齿,是人们强烈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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